|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推荐以及大数据核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20年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71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113家,继续公示企业258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和履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诚信建设等情况的了解,发现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情形的,要及时向金华市局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