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卫〔2019〕80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7号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金华2030实施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健康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注重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打造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高水平建设健康金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22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符合金华实际,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人文化的,与全省第四大都市区地位相匹配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更科学普及的全民健身服务、更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质多元的养老服务,健康素养持续提高,国民体质不断增强,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促进工程

1. 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建设

工作目标:推进我市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建设,构建“大体育”治理格局,加快体育强市建设,逐步实现体育现代化。

工作举措:

——到2022年实现“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市县全覆盖。目前,义乌市和浦江县已完成“四提升四覆盖”实施工程,2019年,全市将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尽早完成其余7个县(市、区)“四提升四覆盖”工程。

——开展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加快智慧体育建设,建设全民健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我市将按照省体育局要求,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 加快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身服务需求。

工作举措:

——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100个,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5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12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16个。

——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以上,开展送体育下乡健身指导公益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 加快落实体育服务保障项目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国民体质监测项目,服务市民开展监测工作。

工作举措:

——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形成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发布全市健身指数。成立金华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合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

总目标:到2022年,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6%以上(食品)、98%以上(药品),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率97%以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分别保持在80%以上(食品)、85%以上(药品)。

1.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工作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工作举措: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围绕消除风险做好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储存运输,落实风险问题报告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药品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进入供应链。

——强化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推广运用食品药品数字监管网,继续整合接入全市食品药品企业数据、视频图片等信息,建设高度整合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推动数字监管应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加强食品药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到公众消费使用整个供应链全流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真正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可追溯、可分析、可研判、可预警、可管控。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订餐等数字监管平台,不断深化功能开发和运用,加速业务数据落地,有效巩固和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

——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加强风险监测以及监督抽验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建立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分析、评估和研判安全风险。到2022年,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风险监测样品数保持在1件/千人,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强化风险分类控制。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食品全产业链、药品全生命周期严格监管,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严格遵守规范,确保产品符合标准,监管见物、见人,处罚到企业、到责任人。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食品药品经营新业态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化追溯体系,到2022年,重点食品追溯覆盖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

2. 提升食品药品现代化治理能力

工作目标: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的专业性、特殊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构建科学、法治、专业高效的现代监管新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工作举措: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市本级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断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创建知晓率和满意度。2018年,婺城、金东、义乌、磐安4地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考核验收;2019年,兰溪、浦江、武义将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考核验收。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创建活动,2018年东阳市完成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2019年启动浦江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2016—2017年兰溪市、东阳市和浦江县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8年婺城区、永康市和武义县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9年金东区、义乌市和磐安县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现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全满贯。推动食品安全“浙江制造”试点,加强放心农贸市场、放心商场(超市)、放心餐饮建设。

——提升专业监管水平。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完善检验检测审评检查、应急指挥、数字监管等工作体系,组建与食品药品监管相适应监督的检查、质量检验、稽查办案和综合管理等专业队伍。加快推进市级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建设,培养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做好医药企业审评服务工作。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100%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食药审批“一门受理、分线审核、一审一核”机制,压缩食品药品类行政许可时限。按照食品产业“一增一减一提升”(增加每家企业产量、减少企业数量、提升整体行业效益)理念,用推动产业发展来解决产业自身问题。实施传统食品产业改造提升计划,以瓜子、豆制品产业园建设为重点,推动集群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精准服务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接企业仿制药质量和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药研发注册等服务需求,扶持“江南药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工作目标:搭建与社会良好有序的沟通渠道,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实现行政监管、市场约束“双惩戒”。

工作举措:

——强化属地党政同责。推动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强化属地党委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财、物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合力监管。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深化食品安全金融征信和责任保险。大力培育食品医药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建立新闻媒体互动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市级科普展示中心、县级科普宣传阵地、基层科普站的阵地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工程

1.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工作目标: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优化、提升,构建一体化、连续性、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工作举措:

——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总结东阳市试点经验,各县市在2019年全面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医共体内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调配“三统一”,财政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信息共享“三统筹”,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公共卫生“三强化”。到2022年,每个县(市)都要建成以县级强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建立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提升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推进金义医疗服务同城化,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争取新增10个以上省区域专病中心,新增1-2家三级医院。统筹中西医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力争建设1-2家省中医名院,新增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省级名中医达到5名,新培养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3名,新增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或省级以上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

——构建合理医疗秩序。推进“县乡联动、乡村一体”,加强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强化首诊分诊和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功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慢性疾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城市医院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手术等服务和技术资源的下沉,对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培养“全科+特长”新型家庭医生。到2022年,城市大医院专家号源下沉到基层的比例达到40%以上。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为居民提供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在内的全程医疗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的原则,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品质化和均等化发展,强化公共卫生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工作举措:

——提高医疗安全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及评价等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以上医院2018年开展临床路径病例数占出院总病例数的35%以上,二级以上医院2022年前达标。2018年7月起全市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管理标准化。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深入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守牢医疗安全底线。到2022年,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至8天以内,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至10%以下。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到202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0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落实免疫规划,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到2022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市高血压规范管理率、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率达4‰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浙中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和创伤、烧伤、中毒、心理和航空等5个专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建设,到2022年,国家卫生乡镇的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8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与妇幼卫生保健融合发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成市妇幼保健院迁建。提高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到202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率保持在100%。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水平

工作目标:以便民惠民利民为目标,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完善运行机制与提升服务效率协同发力,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建设,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健康服务和卫生治理的现代化。

工作举措: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尽快建成市县卫生信息化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市域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拓展普及预约诊疗、在线支付、智能导医及影像传输、检查检验结果信息推送、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智慧医疗服务。到2022年,智慧医疗覆盖率超过80%。建立健全全行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逐步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完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强化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管,遏制虚高价格和不合理用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医药卫生运行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培育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经营。发展金华广福医院、金华文荣医院、金华眼科医院、金华口腔医院、金华康复医院、义乌復元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东阳文荣医院、东阳花园田氏医院、浦江二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扩大规模、提升等级、打造品牌。创建省多元办医示范区,新增省民营医院特色专科3个。促进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体育、生态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共享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多元化、多层次健康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健康养老提升工程

1. 深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完善政策制度,强化基本服务,发展多元供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通过努力,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1家以上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城乡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

工作举措: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行“多村合建、中心配送”、“乡镇(街道)中心老年食堂+配送”等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实现助餐、助医、助洁等基础生活服务基本覆盖。建设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高生活照护专业化服务水平。

——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承包、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运营。调整优化敬老院功能布局和服务范围,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由专业机构运营提供服务。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按照养老服务信息化要求,探索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试点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生活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 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工作目标:把健康理念充分融入养老服务中,推动医养结合,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诊所、门诊部。实现每百名老年人有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张,其中80%为长期照护为主、辅之以医疗护理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0%为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

工作举措:

——加强机构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和医疗机构布局规划有效对接,实现养老机构就近享有医疗资源。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结算范围。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均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包含公立)内设养老机构,通过养老机构备案的,其养老床位可享受同等床位补贴政策。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资金扶持时将内设医疗机构作为考核条件,到2022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诊所、门诊部;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财政资金投入开设的内设医疗机构除外),根据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助。

——加强居家医养结合。将居家养老的老人作为医养结合的重点。完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经批准后,可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指导和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上门医养服务。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进服务对接。到2022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缝对接。

——加强政策支持。推进“三级康复诊疗”体系建设,争取推出适合基层长期康复治疗的以床日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的相关医保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老年人等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收益可用于人员奖励,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设护理、养老的可根据床位数增加相应编制。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在中高等护理教育中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学科,培养专业护理人才。利用医学中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资源,对社会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岗位等级培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执业,为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老年护理、保健课程,开展健康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生活指导。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康金华建设考核推进机制,完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健康风险评估评价机制,将健康优先发展各项任务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体制创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材料,整合流程,提高效率。将“最多跑一次”理念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延伸,为群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加快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医疗、医药、医保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医体(育)、医养、医健等领域的加速融合,实现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投入保障。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在健康保障领域的基本责任,体现政策、资源和要素向健康领域的倾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卫生与健康领域,推进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健康筹资机制。

(四)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用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统筹推进医养结合、体育指导、医疗卫生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规范培养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创新健康领域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以及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健康领域人才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及社会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健康优先发展、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普遍认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媒体及公民的健康意识和社会责任。普及健康科学常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健康金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健康优先发展指标体系

 

附件

健康优先发展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8年

2022年

1

人均预期寿命

79.79

80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97

8.4以下

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4.18

9.5以下

4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92.5

94.5

5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4.30

28

6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2.2

44.5

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14

2.5

8

县域内就诊率

%

87

90

9

基层就诊率

%

54

65

10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1.92

低于全省

平均值

11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3.73

4

12

每千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36.6

40以上

13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比例

%

45.8

50

14

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食品96.01

药品100

食品:96以上

药品:98以上

15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率

%

99.47

97以上

16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

食品81.43

药品81.11

食品:80以上

药品:85以上




关于印发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卫〔2019〕80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7号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金华市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金华2030实施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健康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注重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打造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高水平建设健康金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22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符合金华实际,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人文化的,与全省第四大都市区地位相匹配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更科学普及的全民健身服务、更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质多元的养老服务,健康素养持续提高,国民体质不断增强,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促进工程

1. 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建设

工作目标:推进我市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建设,构建“大体育”治理格局,加快体育强市建设,逐步实现体育现代化。

工作举措:

——到2022年实现“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市县全覆盖。目前,义乌市和浦江县已完成“四提升四覆盖”实施工程,2019年,全市将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尽早完成其余7个县(市、区)“四提升四覆盖”工程。

——开展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加快智慧体育建设,建设全民健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我市将按照省体育局要求,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 加快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身服务需求。

工作举措:

——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100个,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5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12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16个。

——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以上,开展送体育下乡健身指导公益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 加快落实体育服务保障项目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国民体质监测项目,服务市民开展监测工作。

工作举措:

——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形成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发布全市健身指数。成立金华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合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

总目标:到2022年,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6%以上(食品)、98%以上(药品),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率97%以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分别保持在80%以上(食品)、85%以上(药品)。

1.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工作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工作举措: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围绕消除风险做好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储存运输,落实风险问题报告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药品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进入供应链。

——强化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推广运用食品药品数字监管网,继续整合接入全市食品药品企业数据、视频图片等信息,建设高度整合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推动数字监管应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加强食品药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到公众消费使用整个供应链全流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真正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可追溯、可分析、可研判、可预警、可管控。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订餐等数字监管平台,不断深化功能开发和运用,加速业务数据落地,有效巩固和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

——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加强风险监测以及监督抽验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建立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分析、评估和研判安全风险。到2022年,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风险监测样品数保持在1件/千人,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强化风险分类控制。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食品全产业链、药品全生命周期严格监管,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严格遵守规范,确保产品符合标准,监管见物、见人,处罚到企业、到责任人。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食品药品经营新业态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化追溯体系,到2022年,重点食品追溯覆盖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

2. 提升食品药品现代化治理能力

工作目标: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的专业性、特殊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构建科学、法治、专业高效的现代监管新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工作举措: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市本级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断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创建知晓率和满意度。2018年,婺城、金东、义乌、磐安4地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考核验收;2019年,兰溪、浦江、武义将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考核验收。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创建活动,2018年东阳市完成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2019年启动浦江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2016—2017年兰溪市、东阳市和浦江县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8年婺城区、永康市和武义县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9年金东区、义乌市和磐安县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现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全满贯。推动食品安全“浙江制造”试点,加强放心农贸市场、放心商场(超市)、放心餐饮建设。

——提升专业监管水平。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完善检验检测审评检查、应急指挥、数字监管等工作体系,组建与食品药品监管相适应监督的检查、质量检验、稽查办案和综合管理等专业队伍。加快推进市级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建设,培养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做好医药企业审评服务工作。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100%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食药审批“一门受理、分线审核、一审一核”机制,压缩食品药品类行政许可时限。按照食品产业“一增一减一提升”(增加每家企业产量、减少企业数量、提升整体行业效益)理念,用推动产业发展来解决产业自身问题。实施传统食品产业改造提升计划,以瓜子、豆制品产业园建设为重点,推动集群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精准服务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接企业仿制药质量和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药研发注册等服务需求,扶持“江南药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工作目标:搭建与社会良好有序的沟通渠道,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实现行政监管、市场约束“双惩戒”。

工作举措:

——强化属地党政同责。推动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强化属地党委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财、物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合力监管。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深化食品安全金融征信和责任保险。大力培育食品医药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建立新闻媒体互动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市级科普展示中心、县级科普宣传阵地、基层科普站的阵地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工程

1.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工作目标: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优化、提升,构建一体化、连续性、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工作举措:

——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总结东阳市试点经验,各县市在2019年全面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医共体内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调配“三统一”,财政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信息共享“三统筹”,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公共卫生“三强化”。到2022年,每个县(市)都要建成以县级强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建立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提升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推进金义医疗服务同城化,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争取新增10个以上省区域专病中心,新增1-2家三级医院。统筹中西医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力争建设1-2家省中医名院,新增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省级名中医达到5名,新培养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3名,新增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或省级以上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

——构建合理医疗秩序。推进“县乡联动、乡村一体”,加强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强化首诊分诊和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功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慢性疾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城市医院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手术等服务和技术资源的下沉,对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培养“全科+特长”新型家庭医生。到2022年,城市大医院专家号源下沉到基层的比例达到40%以上。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为居民提供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在内的全程医疗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的原则,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品质化和均等化发展,强化公共卫生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工作举措:

——提高医疗安全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及评价等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以上医院2018年开展临床路径病例数占出院总病例数的35%以上,二级以上医院2022年前达标。2018年7月起全市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管理标准化。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深入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守牢医疗安全底线。到2022年,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至8天以内,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至10%以下。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到202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0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落实免疫规划,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到2022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市高血压规范管理率、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率达4‰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浙中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和创伤、烧伤、中毒、心理和航空等5个专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建设,到2022年,国家卫生乡镇的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8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与妇幼卫生保健融合发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成市妇幼保健院迁建。提高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到202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率保持在100%。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水平

工作目标:以便民惠民利民为目标,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完善运行机制与提升服务效率协同发力,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建设,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健康服务和卫生治理的现代化。

工作举措: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尽快建成市县卫生信息化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市域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拓展普及预约诊疗、在线支付、智能导医及影像传输、检查检验结果信息推送、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智慧医疗服务。到2022年,智慧医疗覆盖率超过80%。建立健全全行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逐步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完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强化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管,遏制虚高价格和不合理用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医药卫生运行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培育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经营。发展金华广福医院、金华文荣医院、金华眼科医院、金华口腔医院、金华康复医院、义乌復元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东阳文荣医院、东阳花园田氏医院、浦江二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扩大规模、提升等级、打造品牌。创建省多元办医示范区,新增省民营医院特色专科3个。促进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体育、生态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共享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多元化、多层次健康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健康养老提升工程

1. 深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完善政策制度,强化基本服务,发展多元供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通过努力,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1家以上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城乡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

工作举措: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行“多村合建、中心配送”、“乡镇(街道)中心老年食堂+配送”等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实现助餐、助医、助洁等基础生活服务基本覆盖。建设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高生活照护专业化服务水平。

——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承包、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运营。调整优化敬老院功能布局和服务范围,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由专业机构运营提供服务。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按照养老服务信息化要求,探索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试点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生活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 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工作目标:把健康理念充分融入养老服务中,推动医养结合,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诊所、门诊部。实现每百名老年人有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张,其中80%为长期照护为主、辅之以医疗护理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0%为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

工作举措:

——加强机构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和医疗机构布局规划有效对接,实现养老机构就近享有医疗资源。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结算范围。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均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包含公立)内设养老机构,通过养老机构备案的,其养老床位可享受同等床位补贴政策。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资金扶持时将内设医疗机构作为考核条件,到2022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诊所、门诊部;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财政资金投入开设的内设医疗机构除外),根据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助。

——加强居家医养结合。将居家养老的老人作为医养结合的重点。完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经批准后,可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指导和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上门医养服务。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进服务对接。到2022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缝对接。

——加强政策支持。推进“三级康复诊疗”体系建设,争取推出适合基层长期康复治疗的以床日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的相关医保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老年人等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收益可用于人员奖励,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设护理、养老的可根据床位数增加相应编制。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在中高等护理教育中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学科,培养专业护理人才。利用医学中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资源,对社会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岗位等级培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执业,为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老年护理、保健课程,开展健康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生活指导。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康金华建设考核推进机制,完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健康风险评估评价机制,将健康优先发展各项任务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体制创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材料,整合流程,提高效率。将“最多跑一次”理念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延伸,为群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加快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医疗、医药、医保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医体(育)、医养、医健等领域的加速融合,实现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投入保障。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在健康保障领域的基本责任,体现政策、资源和要素向健康领域的倾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卫生与健康领域,推进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健康筹资机制。

(四)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用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统筹推进医养结合、体育指导、医疗卫生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规范培养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创新健康领域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以及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健康领域人才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及社会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健康优先发展、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普遍认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媒体及公民的健康意识和社会责任。普及健康科学常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健康金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健康优先发展指标体系

 

附件

健康优先发展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8年

2022年

1

人均预期寿命

79.79

80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97

8.4以下

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4.18

9.5以下

4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92.5

94.5

5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4.30

28

6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2.2

44.5

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14

2.5

8

县域内就诊率

%

87

90

9

基层就诊率

%

54

65

10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1.92

低于全省

平均值

11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3.73

4

12

每千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36.6

40以上

13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比例

%

45.8

50

14

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食品96.01

药品100

食品:96以上

药品:98以上

15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率

%

99.47

97以上

16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

食品81.43

药品81.11

食品:80以上

药品: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