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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发挥执行职能,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行动暨打击拒执行为的情况。 过去一年,我市两级法院将专项行动贯穿全年执行工作,推动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和中小微企业纾困双赢。全市开展集中执行114次,执结中小微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7676件,实现债权35.32亿余元;执结民生执行案件4174件,到位1.55亿元,平均执行结案用时减少16.8%。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市中院在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基础上,推动府院协同,构建“输氧玻璃罩”。创新府院联审、名录管理、第三方监管等执行措施,汇集企业信用、行业前景、资产负债和税收外贸等全方位信息,在“玻璃罩”监管下实现执行松绑“输氧”,精准帮助诚信且有持续增长可能的企业有序恢复偿债和经营能力。 武义某矿业公司的采矿权在一起纠纷执行案的诉讼过程中被查封。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发现,该矿业公司资产仍有增长空间,若径行处置将使其面临破产风险,且采矿权、股权处置周期长,难以尽快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经执行法院多方沟通协调,坚持府院协同、诚信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两个月后,第一期执行款9500万元即支付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目前被执行人已按期履行6期,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据悉,我市已试点对7家企业实施执行纾困松绑。针对积极履行的中小微企业,两级法院还采取解除限高、失信等信用修复措施1743次,促成1673件案件履行。 与此同时,我市两级法院聚焦“执行难”,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22人次,罚款21810人次(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30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