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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兰溪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20条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9日 兰溪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20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金华市委关于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兰溪形象”的营商环境品牌,争创“长三角营商环境一流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1.打造全景全域全时综窗 开展综合窗口改革,全景式设置综合受理窗口39个,将进驻的31家单位,统一纳入管理。落实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时开放,八小时错时值守,工作日延时服务、周末预约服务等全时服务。积极推进综合窗口受理员队伍职业化。(责任单位:市政管办) 2.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受理方式、办理时限,承接运行好共54项“一件事一次办”。谋划“一窗一出彩”任务35项,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政管办) 3.实行施工许可承诺制 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可实行告知承诺制,非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实施“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 加强执法监管计划统筹,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合理确定参与部门、检查频次,切实减少烦企扰企。(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5.开展涉营商环境执法情况专项监督 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涉企行政处罚数量较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高发的执法领域,进行专项监督,通过案卷评查、跟随执法、数字化监督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推动律师服务与企业治理融合 建立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实体化运作企业合规、劳动用工等律师助企服务团,推动企业重大决策法治化管理。出台行业性惠企政策,倡议律师行业服务团在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后免费提供一年的法律顾问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7.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已履行完毕但人行信用报告未及时更新的,出具《结案通知书》和《信用修复证明》,证明当事人已履行完毕并已屏蔽其失信信息,减少企业在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参考信用记录造成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市法院) 8.推行“合规从宽”举措 出台《关于细化量化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对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和合规评估,落实“轻微首违法免罚、一般从轻减轻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深化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办理证照。推进“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整合迁移、变更等相关环节,解决企业跨区域迁移线下“两地跑”“往返跑”难题,扫除企业迁移阻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实施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改革 建立全省首家实体化运作的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建立省、市、县生物医药企业审批注册“直通车”,采取“一次告知”,开启“一线办理”,落实“一键直达”,缩短首次注册、变更、延续等办事时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强化能源要素保障 出台《兰溪市“十四五”节能降耗实施方案》,落实电力市场化改革多项举措,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加快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旺能供热技术改造和北部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提高蒸汽供应能力;加快推进横溪110千伏变谋划,强化北部电力供给;做好用能预算化管理工作,引导高能耗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用电效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12.深化人才“聚兰工程” 支持各类人才来兰创业创新,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资助,全职来兰工作的人才给予5万元至40万元的购房补助、6千元至3万元的租房补助,博士和正高职称人才给予6万元工资性津贴。统筹教育资源,综合人才入学积分、地理因素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3.完善增信助融机制 实施担保扩面增量,将评价C类及以上企业纳入担保支持范围。推动一键转贷迭代升级,转贷时间由7天缩短至3天,提高企业转贷便利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4.打造“家门口的税费服务圈” 推动“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深入基层,依托42家农商行网点及327家丰收驿站的分布优势,打造能办、易办、一站办的智慧“微税厅”,构建“城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矩阵,有力打通税费业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办税缴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5.提升供电可靠性及便利度 提高电网供电能力,提升不停电作业计划占比至98%以上。对电网侧责任引起的理赔,实行客户“零上门”快速理赔服务。加强政企联动,探索推出“土地出让+用电新装”,实施供电方案前置至土地规划收储环节,提升办电便捷度。(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16.提升供水报装服务水平 对新建项目需用水的实现“0-1-1-0”改革目标,即用水报装中请材料精简至0份;办理环节精简至1个(装表接通);从受理用户申请至通水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红线外管线安装0费用。(责任单位:钱江水务) 17.助力优质企业培育 从规模基础、成长潜力、科技创新、品质标准四个维度进行综合遴选,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完善“一企一专员”制度,派遣业务骨干精准对接服务,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等辅导,助力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8.擦亮“515企业家日”品牌 开展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专题访谈,展现我市企业家群体良好形象;组织企业家开展“亲清直通车”座谈交流,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一批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提升企业家素质能力水平的培训或考察。(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19.巩固深化亲清政商关系 开展“三清单一承诺”专项工作和“护航营商环境·清风号”正风肃纪行动,转变“慢服务”现象,锻造“亲清”队伍,积极构建和谐的政商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20.建立“333”诉求解决机制 完善市场主体诉求“收集-交办-办理-反馈-评价”工作闭环机制,要求“简单问题3天解决,复杂问题3天提出解决方案、所有问题3天必有回应”,确保市场主体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责任单位:市营商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