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义乌: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9-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


8月31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容错免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认真落实《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依据《意见》,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经调查认定,将依规依纪依法不予、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理。

吹响优化营商环境“集结号”

7月19日晚,义乌市资规局召开“推进效能革命全力打造全国资规系统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

会议提出,要完善机制建设,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机制,畅通内部审核机制。要推行“简易办”服务模式,提升“集成办”服务质效,打造全回应服务窗口。探索设立疑难事项受理窗口,受理分析事项办不成的原因,及时回应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同时,要全面落实“主办科室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代办制”等要求,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和复盘制度,开展24小时不打烊活动,畅通服务咨询举报通道。

会议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化认识凝共识、聚焦重点勇创新、主动服务转作风、强化担当抓落实,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聚焦三十条举措 促服务更便民高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聚焦“审批提质提效、群众办事无忧”和用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义乌市资规局制定了全力打造全国资规系统一流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

在要素供给方面,义乌市资规局通过强化规划编制与计划制定,谋划规划条件改革。做到分类指导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在上一年度末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时,同步制定做地计划、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攻坚行动计划。规划条件不再设置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建设要求。优化工业分区管控方案和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精准划定管控分区(禁止改扩建区、有条件改扩建区、允许改扩建区)、精细规划指标管控等。

在审批流程方面,提出要优化用地报批前置审批。对占用林地、地质灾害易发区、违法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情况实行智能化审查,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开展相关前置审批工作。推进审批事项“多审合一”,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在业务办理时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核”,待材料补齐后核发相关办理结果;对于重大紧急项目,结合“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通过流程整合将原申请材料从100件减少到58件,将原20个业务流程合并为18个,并结合业务关联度,将18个业务流程分成七大环节,每个环节由一个主办科室负责,要求主办科室落实“首问负责制”,牵头协调环节内从受理到审批全流程工作,并协助办事群众做好跟下一环节主办科室的沟通对接,推动“零距离、高质量、全覆盖”完成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各项流程。

在确权登记方面,提出要把档案实行电子化归档。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件事”业务联办,避免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登记机构和公证处之间两头跑。

在服务水平方面,提出要实行主办科室负责制、科室一人审签制,建立代办员制度,加快疑难事项处置。

在监管力度方面,提出完善企业开工竣工违约追究机制,分类认定开工竣工违约责任。实行事后告知提醒制度,所有对外办理事项均需制作事后告知书,提醒服务对象后续需要遵守、注意的要点。开展行政处罚包容免罚工作。对企业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在评价体系方面,提出依托“智慧资规系统”,采用综合信用评分与业务评分共同评价机制。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服务回访制度,通过“线上受理+线下督导”方式,加强对群众办事反映问题的跟踪办理,相关举报即时转办、优先处置、限期办结。

在数字赋能方面,提出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可以通过电子证照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实现项目全过程导航式办理,让群众“零跑腿”。

主动对接服务 倾心尽力解难题

近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为位于北苑街道的某化妆品企业办理了厂房转让后的“带押过户”,这是义乌首次实现工业用地“带押过户”。

据悉,该企业坐落于北苑街道的厂房存在不动产抵押,转让后按原登记要求需要还清贷款再办理转移登记。因该厂房涉及金额较大,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转移登记,企业资金周转上有很大困难且存在一定的登记风险。为解决实际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借鉴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主动协调买卖双方、抵押银行,为该企业办理了工业用地“带押过户”,在出卖方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了企业工业用地转移登记,有效避免了上述问题,既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又避免了登记风险,受到买卖企业双方好评。

8月6日,义乌市后宅街道万锦城业主代表来到义乌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送上写有“悉心指导、贴心服务”的锦旗,以感谢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该小区部分业主小孩要读书着急办证中作出的努力。

万锦城位于后宅街道商城大道与净居路交叉口,规划建设有30余幢高层住宅及商业综合体,有近2000户业主。由于该楼盘交付时间恰逢义乌入学报名截止日期,部分业主为了小孩能按时报名,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咨询求助。为了保障业主的合理诉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住建局、后宅街道、测绘机构等单位,提前开展测绘成果权调审核指导,并以最快速度完成该楼盘分割登记凭证办理,最终顺利为有入学需求的小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确保这部分业主的孩子能按时完成入学报名。不动产登记中心急群众之所急,热情主动的服务得到万锦城业主的好评。

率先谋划改革 促审批提质提效

聚焦“审批提质提效、群众办事无忧”和用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义乌市资规局率先谋划规划条件改革。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直以来被称为是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的指挥棒。

过去,义乌市规划条件内容涉及许多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内容。为了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厘清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的部门职责和管控要求,完善城乡统筹、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为拿地主体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解释。义乌市资规局明确规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不得设置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建设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如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设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明确项目规划条件前,向义乌市资规局提出具体规范或意见,由义乌市资规局汇总形成建设条件随规划条件一并进行明确,建设条件由提出意见的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自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举措实施以来,义乌市资规局已拟定、修改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若干规定》《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等制度20个,完成2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9个村庄规划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梳理完成了近3年用地需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谋划拟开发片区,建立了成片开发方案储备库。完成3年产业供应计划(2024—2026)、商住用地供应计划(2024—2026)正式稿编制。优化《工业分区管控方案》,优化后企业在满足税收、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不再设定容积率上限。确定开展土地混合用途出让试点和可分割销售产业园用地供应试点地块,取消用地红线图单独审查环节,在出具规划条件的同时审查用地红线,已完成红线同步审查241件。



金华义乌: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9-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


8月31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容错免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认真落实《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依据《意见》,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经调查认定,将依规依纪依法不予、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理。

吹响优化营商环境“集结号”

7月19日晚,义乌市资规局召开“推进效能革命全力打造全国资规系统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

会议提出,要完善机制建设,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机制,畅通内部审核机制。要推行“简易办”服务模式,提升“集成办”服务质效,打造全回应服务窗口。探索设立疑难事项受理窗口,受理分析事项办不成的原因,及时回应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同时,要全面落实“主办科室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代办制”等要求,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和复盘制度,开展24小时不打烊活动,畅通服务咨询举报通道。

会议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化认识凝共识、聚焦重点勇创新、主动服务转作风、强化担当抓落实,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聚焦三十条举措 促服务更便民高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聚焦“审批提质提效、群众办事无忧”和用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义乌市资规局制定了全力打造全国资规系统一流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

在要素供给方面,义乌市资规局通过强化规划编制与计划制定,谋划规划条件改革。做到分类指导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在上一年度末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时,同步制定做地计划、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攻坚行动计划。规划条件不再设置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建设要求。优化工业分区管控方案和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精准划定管控分区(禁止改扩建区、有条件改扩建区、允许改扩建区)、精细规划指标管控等。

在审批流程方面,提出要优化用地报批前置审批。对占用林地、地质灾害易发区、违法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情况实行智能化审查,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开展相关前置审批工作。推进审批事项“多审合一”,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在业务办理时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核”,待材料补齐后核发相关办理结果;对于重大紧急项目,结合“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通过流程整合将原申请材料从100件减少到58件,将原20个业务流程合并为18个,并结合业务关联度,将18个业务流程分成七大环节,每个环节由一个主办科室负责,要求主办科室落实“首问负责制”,牵头协调环节内从受理到审批全流程工作,并协助办事群众做好跟下一环节主办科室的沟通对接,推动“零距离、高质量、全覆盖”完成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各项流程。

在确权登记方面,提出要把档案实行电子化归档。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件事”业务联办,避免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登记机构和公证处之间两头跑。

在服务水平方面,提出要实行主办科室负责制、科室一人审签制,建立代办员制度,加快疑难事项处置。

在监管力度方面,提出完善企业开工竣工违约追究机制,分类认定开工竣工违约责任。实行事后告知提醒制度,所有对外办理事项均需制作事后告知书,提醒服务对象后续需要遵守、注意的要点。开展行政处罚包容免罚工作。对企业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在评价体系方面,提出依托“智慧资规系统”,采用综合信用评分与业务评分共同评价机制。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服务回访制度,通过“线上受理+线下督导”方式,加强对群众办事反映问题的跟踪办理,相关举报即时转办、优先处置、限期办结。

在数字赋能方面,提出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可以通过电子证照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实现项目全过程导航式办理,让群众“零跑腿”。

主动对接服务 倾心尽力解难题

近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为位于北苑街道的某化妆品企业办理了厂房转让后的“带押过户”,这是义乌首次实现工业用地“带押过户”。

据悉,该企业坐落于北苑街道的厂房存在不动产抵押,转让后按原登记要求需要还清贷款再办理转移登记。因该厂房涉及金额较大,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转移登记,企业资金周转上有很大困难且存在一定的登记风险。为解决实际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借鉴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主动协调买卖双方、抵押银行,为该企业办理了工业用地“带押过户”,在出卖方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了企业工业用地转移登记,有效避免了上述问题,既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又避免了登记风险,受到买卖企业双方好评。

8月6日,义乌市后宅街道万锦城业主代表来到义乌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送上写有“悉心指导、贴心服务”的锦旗,以感谢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该小区部分业主小孩要读书着急办证中作出的努力。

万锦城位于后宅街道商城大道与净居路交叉口,规划建设有30余幢高层住宅及商业综合体,有近2000户业主。由于该楼盘交付时间恰逢义乌入学报名截止日期,部分业主为了小孩能按时报名,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咨询求助。为了保障业主的合理诉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住建局、后宅街道、测绘机构等单位,提前开展测绘成果权调审核指导,并以最快速度完成该楼盘分割登记凭证办理,最终顺利为有入学需求的小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确保这部分业主的孩子能按时完成入学报名。不动产登记中心急群众之所急,热情主动的服务得到万锦城业主的好评。

率先谋划改革 促审批提质提效

聚焦“审批提质提效、群众办事无忧”和用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义乌市资规局率先谋划规划条件改革。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直以来被称为是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的指挥棒。

过去,义乌市规划条件内容涉及许多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内容。为了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厘清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的部门职责和管控要求,完善城乡统筹、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为拿地主体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解释。义乌市资规局明确规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不得设置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无关的建设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如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设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明确项目规划条件前,向义乌市资规局提出具体规范或意见,由义乌市资规局汇总形成建设条件随规划条件一并进行明确,建设条件由提出意见的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自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举措实施以来,义乌市资规局已拟定、修改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若干规定》《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错免责正面清单》等制度20个,完成2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9个村庄规划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梳理完成了近3年用地需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谋划拟开发片区,建立了成片开发方案储备库。完成3年产业供应计划(2024—2026)、商住用地供应计划(2024—2026)正式稿编制。优化《工业分区管控方案》,优化后企业在满足税收、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不再设定容积率上限。确定开展土地混合用途出让试点和可分割销售产业园用地供应试点地块,取消用地红线图单独审查环节,在出具规划条件的同时审查用地红线,已完成红线同步审查2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