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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金华”网站公示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和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信用金华网站及信用金华微信公众号开设了“自主申报”栏目,为本市企业及自然人提供自主申报服务。鼓励各市场主体通过自主申报补充完善自身信用信息,共同提升诚信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助力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信用金华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一、信用自主申报责任

1.按照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管理办法,本网站对金华市注册的企业及自然人提供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服务。

2.信用自主申报服务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

3.申报主体需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负责,因虚假、违约、泄密等不良事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报主体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4.申报的内容将完全授权信用平台使用,因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内容虚假、有误等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和道德纠纷,与本网站无关。

二、信用自主申报要求

1.信用自主申报内容目前包括以下两个部分内容:公益信息、表彰荣誉信息。

2.信用自主申报的内容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3.信用自主申报除内容填写外还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信用自主申报作用

自主申报的公益信息、表彰荣誉信息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金华“信义金”(个人信用分)评价模型指标转换成相应信用评分,并将相应评分增加至个人“信义金”(个人信用分)评分上。

信义金介绍详见:https://credit.jinhua.gov.cn/jhxyj/xyjzt.html

四、信用自主申报步骤

(1)PC端自主申报,信用主体访问信用金华网站首页,点击【个人】或者【信用服务】栏目,点击【自主申报】。

(首页-个人)
(信用服务-自主申报)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账号进入自主申报平台,点击【我要办】--【自主申报】,填写自主申报内容,完成自主申报。

(2)移动端自主申报,信用主体访问信用金华微信公众号,点击【信义金】栏目,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账号进入系统,点击【自主申报】,填写自主申报内容,完成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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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金华”网站公示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和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信用金华网站及信用金华微信公众号开设了“自主申报”栏目,为本市企业及自然人提供自主申报服务。鼓励各市场主体通过自主申报补充完善自身信用信息,共同提升诚信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助力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信用金华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一、信用自主申报责任

1.按照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管理办法,本网站对金华市注册的企业及自然人提供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服务。

2.信用自主申报服务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

3.申报主体需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负责,因虚假、违约、泄密等不良事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报主体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4.申报的内容将完全授权信用平台使用,因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内容虚假、有误等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和道德纠纷,与本网站无关。

二、信用自主申报要求

1.信用自主申报内容目前包括以下两个部分内容:公益信息、表彰荣誉信息。

2.信用自主申报的内容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3.信用自主申报除内容填写外还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信用自主申报作用

自主申报的公益信息、表彰荣誉信息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金华“信义金”(个人信用分)评价模型指标转换成相应信用评分,并将相应评分增加至个人“信义金”(个人信用分)评分上。

信义金介绍详见:https://credit.jinhua.gov.cn/jhxyj/xyjzt.html

四、信用自主申报步骤

(1)PC端自主申报,信用主体访问信用金华网站首页,点击【个人】或者【信用服务】栏目,点击【自主申报】。

(首页-个人)
(信用服务-自主申报)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账号进入自主申报平台,点击【我要办】--【自主申报】,填写自主申报内容,完成自主申报。

(2)移动端自主申报,信用主体访问信用金华微信公众号,点击【信义金】栏目,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账号进入系统,点击【自主申报】,填写自主申报内容,完成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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