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以车借款小心入了高利贷的坑


发布日期:2019-11-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晚报


市民老李一直想换只手机,最近看到有款5000多元的手机“双11”降至4000元,可是手头又缺钱。看到路边店“有车就能贷”的广告,就想着先去贷点款把手机给买下。不只是手机,“有车即可借款、零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吸引眼球的宣传广告遍布城乡,令不少人心动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后获得现金分期偿还。

然而这些看上去“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高利贷的“陷阱”。有市民曾经在某金融机构旗下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笔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同时还遭遇暴力催收。

“低月供”诱导车主

近年来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记者在手机软件应用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各自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一些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记者走访一车贷公司发现,工作人员介绍宣传时,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很高,甚至高达20%以上。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虚增车价“零首付购车”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新能源车可以零首付提汽车,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抵押贷款和以租代售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车主小李去年买了辆新能源汽车,结果事后要面对手续费、月供(利息已经算在里面)和最终的提车服务费,全部下来被多坑走几万元。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购车首付比例不可以低于车价的20%,但是“零首付”购车还是存在,一些经销商就以提高车价、对接信用卡等各种各样的“花样”为客户做到了零首付购车,面对这样的诱惑一些年轻人往往抵挡不住,而一些购车骗局正是出于这样的“零首付”。

浙江金奥律师所的毛长征律师告诉记者:“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一些机构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这种不规范需要引起市民警惕和监管部门的重视。” 零首付买车针对的人群是钱不够或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人群,对于想买车安稳过日子的普通市民来说,去正规商家买车才是有保障的渠道。




【风险提示】以车借款小心入了高利贷的坑


发布日期:2019-11-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晚报


市民老李一直想换只手机,最近看到有款5000多元的手机“双11”降至4000元,可是手头又缺钱。看到路边店“有车就能贷”的广告,就想着先去贷点款把手机给买下。不只是手机,“有车即可借款、零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吸引眼球的宣传广告遍布城乡,令不少人心动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后获得现金分期偿还。

然而这些看上去“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高利贷的“陷阱”。有市民曾经在某金融机构旗下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笔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同时还遭遇暴力催收。

“低月供”诱导车主

近年来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记者在手机软件应用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各自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一些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记者走访一车贷公司发现,工作人员介绍宣传时,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很高,甚至高达20%以上。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虚增车价“零首付购车”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新能源车可以零首付提汽车,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抵押贷款和以租代售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车主小李去年买了辆新能源汽车,结果事后要面对手续费、月供(利息已经算在里面)和最终的提车服务费,全部下来被多坑走几万元。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购车首付比例不可以低于车价的20%,但是“零首付”购车还是存在,一些经销商就以提高车价、对接信用卡等各种各样的“花样”为客户做到了零首付购车,面对这样的诱惑一些年轻人往往抵挡不住,而一些购车骗局正是出于这样的“零首付”。

浙江金奥律师所的毛长征律师告诉记者:“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一些机构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这种不规范需要引起市民警惕和监管部门的重视。” 零首付买车针对的人群是钱不够或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人群,对于想买车安稳过日子的普通市民来说,去正规商家买车才是有保障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