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两女子投诉一商家“专业减肥”不靠谱 获退款2880元 永康市消保委发布“减肥消费三提示”


发布日期:2019-11-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


近日,永康市民小美和小丽(化名)到当地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一家减肥店承诺我们半年分别瘦56斤、36斤,实际上基本没有效果,我们希望商家履行刚开始给出的‘无效退款’承诺。”

顾客投诉 店家承诺的减肥无效,要求退款

今年5月19日,小美和小丽在永康市区看到一家女子专业减肥中心贴着“200元减5斤、300元减10斤,一次只需15分钟,无效退款,包不反弹……”的广告,一时心动,就进店咨询。根据二人的身高、体重和年龄,该减肥中心店长承诺175斤的小美半年减56斤、138斤的小丽半年减36斤,无效退款。二人各交了820元,办了半年卡。

“交了钱后,我几乎天天去店里按摩减肥,也依照指示注意饮食。7月初,店员告诉我已经减了10斤,但我自己在家称顶多轻了两斤。”小美说。这时,店员又向她推销一款精油,说在腹、背、手、腿等部位刷精油,可以塑形和加快减肥效果。减肥心切的她又交了1500元,买了一套精油,专减腿部。

一套精油用完后,小美的腿部还是没有明显的瘦身迹象。7月底,她又买了一套精油(每套1500元,先交了500元),用于腹部刮痧,总共24到25次。因为刮得很痛,小美做了两次就没有继续。

“8月份,店里技术最好的店长离职了,我不愿意让其他店员帮我按摩。店长许诺9月初会回店,但我一直等不到人,就要求退款,也一直没得到答复。”

小丽也在该店先后交了4300多元。“减肥减到现在,没有任何效果,我的体重还是138斤。”小丽说。

10月18日,小美和小丽一起到当地12315投诉,要求该店按照当初“无效退款”的承诺,分别退还她俩已经交纳的所有费用2820元和4320元。

店家解释 未作“半年减56斤或36斤,无效退款”的承诺

接到投诉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减肥中心店长称,他绝对没有给这两个顾客“半年减56斤或36斤,无效退款”的承诺,只讲过“820元办半年卡,半年之内能减多少斤、算多少斤”。且根据该店记录的“减肥日记”,这两名顾客是有减肥效果的,只不过顾客和美容师都没有在上面签字。

最终商定 两人获退款2880元

由于双方说法不一致,双方最终商定:10月30日一起到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当面对质和协商处理。10月29日,两个顾客和店长打电话告诉12315工作人员,此事双方已经私了:双方协商一致,扣除小美1840元费用,店方退还小美980元;扣除小丽2420元费用,退还小丽1900元。

消费投诉虽已解决,但涉嫌违法还要查。目前,对处理这两个投诉过程中发现的、永康该减肥中心广告宣传是否违法的问题,当地市场监管局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消费提示

选对减肥机构,签订减肥合同,记好“减肥日记”

许多人渴望通过减肥瘦身提升颜值,如何尽量避免这类减肥消费纠纷发生呢?近日,永康市消保委联合发布“减肥消费提示”,提醒想减肥瘦身的消费者注意以下三点:

一、分清美容类别、选对减肥机构,不要进错门、找错人,要注意看证照、听医嘱。

减肥属于美容的范畴,美容有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之分,这两者的法定要求、执业人员和机构、“证照”种类、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养生馆、美容院之类的一般减肥机构,大多只能经营生活美容类服务项目;医疗美容类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由医生依法依规进行。

对美容效果的约定应当以图片、音像等事后可以核对的方式保留。

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或者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重做,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轻信减肥广告,交钱之前先签约,口头承诺留音像,违约责任要明确。

“几百元减几斤”,这“几斤”多长时间保证能减掉?承诺“签约减肥,无效退款”,“无效”如何界定?退款是退全款还是退一部分款?“包不反弹”是多长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包不反弹”?万一反弹了怎么办?在店里办会员卡后,如果店易主换老板,顾客想退卡,退款怎么退?……这些交钱减肥后容易引发争议的隐性问题,消费者最好事先问清楚,并以拍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备用。

口头合同是非多,双方签订减肥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减肥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会产生歧义,一般应该包括以下条款:减肥机构依法登记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消费者的姓名和电话;消费者减肥前的体重和身体健康状况;减肥服务的类别、项目、风险和注意事项(包括消费者减肥期间饮食、运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禁忌);违约责任;约定免责的情形、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消费者在商家记录的“减肥日记”上签字要慎重,建议自己用手机记“减肥日记”。

减肥机构通常会给每个来店的减肥者建档立卡,由美容师在表格上记录消费者的来店日期、原有体重、今日体重、今日减重、减肥部位等相关数据,及后续购买塑形产品等情况,让消费者签字确认。有的减肥机构虽也有相关记录,但没有让顾客签字确认,容易引发争议。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建议消费者减肥期间最好养成记录和核对“减肥日记”的习惯,可以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简要记录自己每天的饮食、体重、减肥明细项目、没有到店减肥的具体日期和原因等情况,以便自己心中有数,万一有出入时,可以与减肥机构记录的“减肥日记”核对,减少异议。

同时,永康市消保委提醒相关经营者:减肥宣传要真实合法,作出减肥承诺要切合实际,不能欺骗、误导消费者;“欲速则不达”,过分严格节食、过分追求快速减肥,恐怕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利;“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的减肥机构和个人,不得违法提供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风险提示】两女子投诉一商家“专业减肥”不靠谱 获退款2880元 永康市消保委发布“减肥消费三提示”


发布日期:2019-11-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


近日,永康市民小美和小丽(化名)到当地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一家减肥店承诺我们半年分别瘦56斤、36斤,实际上基本没有效果,我们希望商家履行刚开始给出的‘无效退款’承诺。”

顾客投诉 店家承诺的减肥无效,要求退款

今年5月19日,小美和小丽在永康市区看到一家女子专业减肥中心贴着“200元减5斤、300元减10斤,一次只需15分钟,无效退款,包不反弹……”的广告,一时心动,就进店咨询。根据二人的身高、体重和年龄,该减肥中心店长承诺175斤的小美半年减56斤、138斤的小丽半年减36斤,无效退款。二人各交了820元,办了半年卡。

“交了钱后,我几乎天天去店里按摩减肥,也依照指示注意饮食。7月初,店员告诉我已经减了10斤,但我自己在家称顶多轻了两斤。”小美说。这时,店员又向她推销一款精油,说在腹、背、手、腿等部位刷精油,可以塑形和加快减肥效果。减肥心切的她又交了1500元,买了一套精油,专减腿部。

一套精油用完后,小美的腿部还是没有明显的瘦身迹象。7月底,她又买了一套精油(每套1500元,先交了500元),用于腹部刮痧,总共24到25次。因为刮得很痛,小美做了两次就没有继续。

“8月份,店里技术最好的店长离职了,我不愿意让其他店员帮我按摩。店长许诺9月初会回店,但我一直等不到人,就要求退款,也一直没得到答复。”

小丽也在该店先后交了4300多元。“减肥减到现在,没有任何效果,我的体重还是138斤。”小丽说。

10月18日,小美和小丽一起到当地12315投诉,要求该店按照当初“无效退款”的承诺,分别退还她俩已经交纳的所有费用2820元和4320元。

店家解释 未作“半年减56斤或36斤,无效退款”的承诺

接到投诉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减肥中心店长称,他绝对没有给这两个顾客“半年减56斤或36斤,无效退款”的承诺,只讲过“820元办半年卡,半年之内能减多少斤、算多少斤”。且根据该店记录的“减肥日记”,这两名顾客是有减肥效果的,只不过顾客和美容师都没有在上面签字。

最终商定 两人获退款2880元

由于双方说法不一致,双方最终商定:10月30日一起到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当面对质和协商处理。10月29日,两个顾客和店长打电话告诉12315工作人员,此事双方已经私了:双方协商一致,扣除小美1840元费用,店方退还小美980元;扣除小丽2420元费用,退还小丽1900元。

消费投诉虽已解决,但涉嫌违法还要查。目前,对处理这两个投诉过程中发现的、永康该减肥中心广告宣传是否违法的问题,当地市场监管局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消费提示

选对减肥机构,签订减肥合同,记好“减肥日记”

许多人渴望通过减肥瘦身提升颜值,如何尽量避免这类减肥消费纠纷发生呢?近日,永康市消保委联合发布“减肥消费提示”,提醒想减肥瘦身的消费者注意以下三点:

一、分清美容类别、选对减肥机构,不要进错门、找错人,要注意看证照、听医嘱。

减肥属于美容的范畴,美容有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之分,这两者的法定要求、执业人员和机构、“证照”种类、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养生馆、美容院之类的一般减肥机构,大多只能经营生活美容类服务项目;医疗美容类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由医生依法依规进行。

对美容效果的约定应当以图片、音像等事后可以核对的方式保留。

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或者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重做,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轻信减肥广告,交钱之前先签约,口头承诺留音像,违约责任要明确。

“几百元减几斤”,这“几斤”多长时间保证能减掉?承诺“签约减肥,无效退款”,“无效”如何界定?退款是退全款还是退一部分款?“包不反弹”是多长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包不反弹”?万一反弹了怎么办?在店里办会员卡后,如果店易主换老板,顾客想退卡,退款怎么退?……这些交钱减肥后容易引发争议的隐性问题,消费者最好事先问清楚,并以拍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备用。

口头合同是非多,双方签订减肥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减肥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会产生歧义,一般应该包括以下条款:减肥机构依法登记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消费者的姓名和电话;消费者减肥前的体重和身体健康状况;减肥服务的类别、项目、风险和注意事项(包括消费者减肥期间饮食、运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禁忌);违约责任;约定免责的情形、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消费者在商家记录的“减肥日记”上签字要慎重,建议自己用手机记“减肥日记”。

减肥机构通常会给每个来店的减肥者建档立卡,由美容师在表格上记录消费者的来店日期、原有体重、今日体重、今日减重、减肥部位等相关数据,及后续购买塑形产品等情况,让消费者签字确认。有的减肥机构虽也有相关记录,但没有让顾客签字确认,容易引发争议。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建议消费者减肥期间最好养成记录和核对“减肥日记”的习惯,可以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简要记录自己每天的饮食、体重、减肥明细项目、没有到店减肥的具体日期和原因等情况,以便自己心中有数,万一有出入时,可以与减肥机构记录的“减肥日记”核对,减少异议。

同时,永康市消保委提醒相关经营者:减肥宣传要真实合法,作出减肥承诺要切合实际,不能欺骗、误导消费者;“欲速则不达”,过分严格节食、过分追求快速减肥,恐怕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利;“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的减肥机构和个人,不得违法提供医疗美容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