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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河南省濮阳县户部寨乡沙窝村大桥。一名儿童用电动车载着4名儿童出去玩耍,路过村内大桥时,因无护栏,一车人不慎掉入河中,造成3名儿童不幸溺亡,最小的孩子年仅4岁。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镇童家村涪江河。8个小学生相约河滩玩耍,其间一人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个学生前去施救,但都被拉入水中,全部遇难。 7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河河道。4个年仅13岁的孩子在河内游泳时溺水,仅1人挣扎上岸,另3名溺亡。 7月12日,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长源村河道堤坝。一个13岁的女孩在堤坝附近游泳时被吸进河道排水管中,不幸溺亡。 ………… 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的新闻报道中频繁出现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引起全社会的关切。今年4月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发布与学生溺水相关的1、2、3号预警。发布规格之高、频率之密,足以说明当前防溺水工作的形势之严峻。 据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统计,今年5月1日至今,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390余起溺水警情,造成多人溺亡,其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 近年来,虽然全省公安机关严管抓实防溺水事件,但溺水事件仍多发,从接报警情数可见一斑——2018年6月至9月,浙江公安110共接报溺水事故1508起,2019年同期共接报1528起。 一桩桩溺水事故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代价之大,教训之深,令人惋惜! 暑假期间,学生们有了更多未在监护下的时间,外出嬉水、游泳的概率也会随之增加。面对溺水事故频发多发,浙江公安110郑重向广大家长、监护人发出警示:务必对溺水树立正确的认识,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以下是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为大家整理的溺水误区和防溺水知识,请务必牢记于心。 误区一: 溺水只发生在不明水域 会游泳在水中就没有危险了 实际上只要有水就可能发生危险,即便会游泳也会溺水。溺水的环境并不限于水库、江、河等不明水域,家中的浴缸、公园水池以及看似安全的泳池都可能发生溺水。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一旦放松警惕,遇到身体抽筋、疲劳、意外进入深水区、被水中杂物缠住、有吸力强大的暗流或者排水管等意外,游泳技术也难救自己。 浙江公安110提醒:请远离可能发生危险的水域,不去野外不明水域游泳,也不要独自游泳。即便到正规游泳环境也要保持警惕,做好安全防范,游泳前做好充分热身。对于儿童和婴幼儿来说,户外水上乐园、游泳池深水区甚至浴盆,都有溺水危险,带孩子去这些地方,家长要做好监护。 误区二: 溺水的人可以大声喊叫呼救 多数溺水都是悄无声息发生的。人呛水后不能呼吸也喊不出声音,肌肉很快会变得僵硬,最终溺水者会低头在水下,看起来像是“趴”或“站”在水中发愣。 浙江公安110提醒:在游泳时,要有意识注意身边的同伴,一旦不见踪影或者变得安静无声,一定要引起警觉,哪怕是误判也要上前确认。 误区三: 手拉手就能把落水者拉上岸 水中救援风险很大,讲究方法。当看到亲人、同伴溺水,从情感和道义上,我们第一反应就是救人。但事实上,溺水者出于求生的本能,会死死抓住可能抓到的任何东西,稍有不慎,施救者就会一同被拽入深水中,造成群死群伤。 浙江公安110提醒:未成年人发现落水者,禁止下水营救,应大声呼救,找大人帮助。成年人在岸上救援,应寻找竹竿、树枝,趴下身将落水者慢慢拉上岸,或努力寻找漂浮物丢给落水者。有下水救援能力的成年人,下水时注意不要从正面靠近落水者,应从背后接近,托起其上半身,让头露出水面,再侧游上岸,可避免被落水者拽入深水。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应先松手下沉离开落水者,再进行施救。 误区四: 自己发生溺水时要把手举高挥舞呼救 实际上手臂高举挥舞只会让身体快速下沉,造成呛水,而错过宝贵的自救机会。 浙江公安110提醒:溺水时要努力保持镇定,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如不会游泳的人意外落水,应迅速放松全身,尽量将头向后仰,使口鼻露出水面,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等待救援。如会游泳的人突发抽筋,应迅速深吸一口气,用手拉长抽筋肌肉以解除抽筋。此外,一旦等到救援,千万不可死抱不放,尽量放松,配合救援。 误区五: 溺水不超过一小时就能救活 人溺水后,2分钟后将失去意识;4-6分钟身体就会遭受不可避免的伤害,呼吸、心跳会停止,脑部出现缺氧。一般情况下,心脏骤停4-6分钟,脑组织就发生永久性伤害,心脏骤停10分钟,就出现脑死亡。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 浙江公安110提醒:黄金救护时间就在溺水后的1-2分钟内,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刻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呼吸道通畅;抢救者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做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越快进行人工呼吸能增加溺水者的生存概率,同时立即联系急救中心或送去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