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吃了半年多“霸王餐” ,金华这位“霸王叔”被抓了


发布日期:2020-07-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普法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交易习惯。去饭店吃饭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偏偏就有人以身上没钱为由屡吃霸王餐。


近日,

金华市公安局抓了这样一位“霸王叔”……

基本案情

视频中这位蓝色短袖大叔,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对于吃完饭后要付钱这个事,他似乎一点都不当回事儿。无奈之下,秋滨这家面馆的老板报了警。

金华市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民警说:“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店里面有一个醉酒的男子,他喝得醉醺醺的,然后态度也非常恶劣,表示自己身上没有钱了,吃霸王餐你们也拿我没什么办法。”

警方再一细查,发现这位大叔已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吃霸王餐的“霸王叔”了。这位叔姓王,平时好吃懒做,没有固定工作。2019年9月至今,王某已经吃遍了秋滨辖区内的多家餐馆,吃饱喝足后就说自己没有钱,拍拍屁股转身就离开。不少餐馆老板敢怒不敢言。

办案民警说:“经查询他是有多次吃'霸王餐',也就是寻衅滋事的前科,已经涉及到一个犯罪的情况,我们派出所现在已经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接下来,我们也将会把案件起诉到检察院,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律师解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从2019年9月至今,已经吃遍了秋滨辖区内的多家餐馆,吃饱喝足后就说自己没有钱,拍拍屁股转身就离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某明知自己无能力支付用餐费用,且并未事先告知菜馆老板自己无能力结账,涉嫌采取了隐瞒真相欺诈行为。若数额较大或者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给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王某去餐馆点餐的行为已与菜馆老板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约。

吃霸王餐涉嫌违反哪些法律?

一、吃霸王餐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消费者接受饭店的服务和实物,却不支付相应的金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是一种违约行为。饭店可以通过诉讼追讨顾客逃单的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此外,吃“霸王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进行拘留、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吃霸王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如果多次吃霸王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吃霸王餐数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吃霸王餐”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涉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提醒

吃“霸王餐”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有违诚信原则,外出就餐应及时支付餐饮服务费,勿以恶小而为之,强吃霸王餐走上“逃单”人生;同时提醒商家,需要学会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切不可助长坏人气焰,放纵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风险提示】吃了半年多“霸王餐” ,金华这位“霸王叔”被抓了


发布日期:2020-07-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普法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交易习惯。去饭店吃饭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偏偏就有人以身上没钱为由屡吃霸王餐。


近日,

金华市公安局抓了这样一位“霸王叔”……

基本案情

视频中这位蓝色短袖大叔,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对于吃完饭后要付钱这个事,他似乎一点都不当回事儿。无奈之下,秋滨这家面馆的老板报了警。

金华市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民警说:“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店里面有一个醉酒的男子,他喝得醉醺醺的,然后态度也非常恶劣,表示自己身上没有钱了,吃霸王餐你们也拿我没什么办法。”

警方再一细查,发现这位大叔已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吃霸王餐的“霸王叔”了。这位叔姓王,平时好吃懒做,没有固定工作。2019年9月至今,王某已经吃遍了秋滨辖区内的多家餐馆,吃饱喝足后就说自己没有钱,拍拍屁股转身就离开。不少餐馆老板敢怒不敢言。

办案民警说:“经查询他是有多次吃'霸王餐',也就是寻衅滋事的前科,已经涉及到一个犯罪的情况,我们派出所现在已经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接下来,我们也将会把案件起诉到检察院,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律师解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从2019年9月至今,已经吃遍了秋滨辖区内的多家餐馆,吃饱喝足后就说自己没有钱,拍拍屁股转身就离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某明知自己无能力支付用餐费用,且并未事先告知菜馆老板自己无能力结账,涉嫌采取了隐瞒真相欺诈行为。若数额较大或者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给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王某去餐馆点餐的行为已与菜馆老板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约。

吃霸王餐涉嫌违反哪些法律?

一、吃霸王餐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消费者接受饭店的服务和实物,却不支付相应的金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是一种违约行为。饭店可以通过诉讼追讨顾客逃单的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此外,吃“霸王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进行拘留、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吃霸王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如果多次吃霸王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吃霸王餐数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吃霸王餐”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涉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提醒

吃“霸王餐”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有违诚信原则,外出就餐应及时支付餐饮服务费,勿以恶小而为之,强吃霸王餐走上“逃单”人生;同时提醒商家,需要学会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切不可助长坏人气焰,放纵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