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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这一重点,全面探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截至目前,全区共推出“标准地+承诺制”项目10个,浩南工贸、宏创工具、大众齿轮等5个项目实现了企业拿地后13天完成审批并开工建设的既定目标.自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浙江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报道,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怎样?具体做法有哪些?金东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峰齐思路清晰、做法有力、成效明显. 一、基本思路 当前,全国各地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提速改革有许多创新做法,重点方向主要集中在取消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流程上,但从实际效果上看,一个企业投资项目从确定投资意向到真正落地开工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我们认为,关键问题有三个,这也是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促审批提速要解决的痛点、难点所在. 一是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的起点过于靠后.过去政府部门一般要等到企业拿地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后,各类审批及中介事项才开始介入,前期大量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等”,没能有效利用. 二是政府部门的“衙门”思维没有根本破除.尽管现在全省在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但“跑衙门”式的审批模式仍然存在,“你要我批”的思维让企业在与政府、中介机构沟通中处于被动,不同部门之间互为前置、相互掣肘更增加了提速难度. 三是“企业跑”不专业增加大量时间成本.对大多数投资项目的企业负责人而言,全面熟悉和精确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审批要件和申报流程有一定难度,哪怕是部门一次性告知到位,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仍可能需要反复数次才能走对路找对门.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区在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过程中,提出了“重构流程、全面容缺、全程代办”的基本思路. 1. “重构流程”,就是通过“标准地”让部门审批服务“提前跑”.“标准地”确定了规划、经济、能耗、环境等指标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这意味着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就具备了必要条件,让企业可以根据“标准”提前开展施工图设计,让部门可以提前介入指导开展审批相关服务,作为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开工前审批全流程的起点同步进行,把“等”的时间充分利用,为企业拿地后正式审批提速做好前期准备. 2. “全面容缺”,就是通过“承诺制”变部门审批“接力跑”为“同时跑”.在部门审批阶段,原先有些部门之间审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是相互串联、有先后顺序的,影响了审批提速.通过推行“承诺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机制,让企业对有关涉审事项作出承诺后,要求有关部门同时容缺受理,待项目补齐材料,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给予正式审批文件,既提高了效率,又没突破现行法律法规. 3. “全程代办”,就是通过全程“代办制”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企业投资项目在通过招商准入后,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项目开工前所需办理审批事项全部实行政府代办,原先需要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也全部改为政府委托代办,从根本上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且无需企业再跑. 二、具体做法 1.构建“标准地+承诺制”全流程.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的原则,将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服务和开工后监管全流程分为地块定标、按标出让、承诺许可、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等五个阶段,形成“标准地+承诺制”的模块化操作流程,让政府部门、企业、中介对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一目了然. 一是地块定标.在项目达成投资意向、通过准入预审、确定拟出让地块后,将规划、经济、能耗、环境等指标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与土地出让公告一并对外发布.比如,去年12月份出让江东低丘缓坡56.6亩的H07地块,明确规定了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土地产出≥600万元/亩、亩产税收≥30万元/亩、建设期限24个月等指标条件. 二是按标出让.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土地出让,以及地块“七通一平一围墙”的同时,重点是部门提前介入开展审批前期服务,指导督促意向企业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 三是承诺许可.土地摘牌后,业主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施工等事项承诺书上签字,发改、经商、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容缺受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具备开工条件.其中,除工程规划许可等按规定需公示后审批发证的事项外,其余均可实现当场审批. 四是按标施建.项目开工后,按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部门间实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对发现违反承诺行为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按照标准实施. 五是对标验收.在投资项目建成后,对照地块指标条件,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投产验收.竣工验收重点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指标.投产验收在初始运行约定期限届满后进行,重点考核土地产出、土地税收、能耗、环境等指标.对未按承诺规定或审批要求实施项目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罚,计入信用档案、公开披露,性质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2.优化提速审批服务.始终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作为改革的重点来抓,从招商项目通过准入预审后就提前介入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率,确保项目早日开工. 一是审批服务前移.充分利用土地出让公告、竞拍、摘牌公示期的40天时间,按照地块指标条件,部门提前介入做好项目环评、能评、水保等编制以及其他审批前期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预审,为后续审批提速创造条件. 二是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针对原先企业投资项目各类审批环节相互串联、互为前置的症结瓶颈,通过企业作承诺,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将原先审批流程中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相互串联的事项改为并联,全面容缺受理审批.比如,去年9月份首个以“承诺制”审批的康盛医药项目,原先规划许可证办好之后再办施工许可证,前后需要25个工作日左右,并联审批后缩短至12个工作日,提速近50%. 三是以区域评价降低审批规格.在工业园区探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区域能评等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一完成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区域水保等前期工作,对区域内落地的投资项目实行降级审批或备案,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比如,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现可编制报告表,能够缩短近20个工作日;原需编制报告表的,现可填报登记表,当天即可完成. 3.完善全程代办服务机制.重点抓好两支队伍,同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是政府代办服务队伍.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整合各部门涉审业务骨干,建立一支由发改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兼职代办队伍,负责全程代办审批服务. 二是政府委托中介服务队伍.针对全程代办给涉审部门增加工作量的问题,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优先挑选具有综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接部门资源,代办项目审批,实现“一个机构、一站式服务、一办到底”. 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定期对部门、中介机构进行专项督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部门年度考核相挂钩,与中介机构服务费相挂钩,倒逼责任落实,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三、主要成效 从我区实践和运行情况看,在不突破法律边界前提下,探索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推动了政府治理方式转变、企业投资项目提速,走出了一条政府可操作、企业可接受、面上可推广的新路子. 1.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推动了政府部门从“衙门”思维向“店小二”思维转变.这项工作始终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的理念,从原先“企业跑”“部门多张脸”到现在真正“政府跑”“部门一张脸”,从原先的重审批到现在重服务重监管,从原先的重事中服务到现在往事前事后延伸,实际上是强化了政府的服务职能,突出其“公共”角色,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去,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原来需要跑39次窗口,现在可减少到跑1次甚至不用跑,并且减少重复提交资料40余项. 2.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创造了企业拿地后最快13天开工建设的“金东速度”.过去传统投资项目审批模式,从立项备案到完成审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即使一路顺利,理论上计算也要83天,实际时间平均达到200天左右.如今,由于流程重构以及容缺受理,使得审批时限最短可压缩到13天,即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目前按照这一模式,全区已有浩南工贸、宏创工具、大众齿轮等5个项目实现了企业拿地后13天完成审批并开工建设的既定目标. 3.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坚持不破法规破常规原则,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对基层政府而言,简政不是减政,放权不是放任,相比有的地方提出的以“标准”替代“审批”、“先建后验”“未批先建”等“破法”的做法,我区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始终未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限,而是在“常规”与“惯例”中探索创新优化,在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监管,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违法风险,降低了改革的成本.比如,审批时限压缩到13天,包括了立项备案需要1天;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法律规定要10天;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有先后顺序,各需要1天;其他审批事项则充分利用这13天同步完成.这13天就是在不破法规前提下,几乎是所能做到的极限. 4.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财政投入增加甚微,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过去,往往是企业自行委托中介,由于中介机构的特殊性,可以主导服务费的话语权,由此滋生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说,服务质量也不一定能够保证.现在则改为政府直接购买并监督中介服务,让中介服务费回归理性,不仅明显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而且对财政投入增加甚微,平均每个项目只需1—2万元.对企业而言,则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比如,以“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审批的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5亿元,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仅施工图审查费一项就可为企业减少支出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梳理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完善政府购买涉审中介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将工作机制总结完善固化,力争新落地的工业项目全部实现“标准地+承诺制”审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实体经济振兴. | ||||